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委托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前海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根据住房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6月1日起委托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我局与入住龙海家园1-8栋和塘朗城西区B座人才住房的承租单位签署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等事宜。
特此通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根据住房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6月1日起委托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我局与入住龙海家园1-8栋和塘朗城西区B座人才住房的承租单位签署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等事宜。
特此通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