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申报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请符合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在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局:
一、所有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二、申报单位同时需提交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文档(统一刻录成光盘1张,PDF格式,能够进行目录索引)。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755-36668919/0755-88107076。
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e站通服务大厅2、3号窗口。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