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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记录前海”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2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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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记录前海”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记录前海历史,展现前海人文景观和开发建设面貌,前海管理局现面向全社会开展“记录前海”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

  二、作品内容及形式要求

  1.作品内容应能集中展现前海深港合作区历史、景观、人文及开发建设情况。

  2.需提交6寸以上彩色照片(纸质照片)和电子版照片各一份。纸质照片背面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电话;电子版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

  3.每张(组)照片应有较详细的说明文字(包括照片的拍摄时间,记录的事件等)。

  4.作品须本人原创,允许电脑作后期修改。

  三、作品评选工作

  1.奖项设置:根据征集作品情况进行评奖,向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由前海管理局组织评选,前海管理局所做出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3.获奖作品将于2013年4月在前海管理局展厅和官方网站展出。

  4.前海管理局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展示、出版物等媒介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活动截稿时间及作品送到地址

  1.截稿时间: 2013年3月31日18:00截止收稿,邮寄的作品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

  2.作品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武汉大学大厦8楼812办公室,邮编:518057

  联系人:吴亚辉  (0755)86618962,15815586363

  前海管理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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