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前海企业公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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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一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前海企业公馆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荔湾片区11单元 |
环评机构 |
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前海企业公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区(办公楼)和西区(特区馆、企业公馆综合办公区和配套商服区域等),共建设32栋建筑,包括1栋特区馆、27栋企业公馆办公楼、4栋入住餐饮楼。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3192.96m2,总建筑面积71428.51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3942.57m2,不计容建筑面积7485.94m2,总投资78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弃土、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和生态影响等。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2、施工扬尘通过设置全封闭围挡、定期洒水、施工场地硬化、车辆清洗、防尘网覆盖裸露地面等措施有效控制; 3、弃土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场地,废油漆桶、废涂料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4、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通过修建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渣土堆设挡土墙、及时覆绿等措施进行控制。 (二)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是车库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空调补水、餐饮废水、车辆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停车场噪声、设备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项目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和车辆尾气等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3、通过基础减震、消声罩、机房密闭、合理安排商业场所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环境影响; 4、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应实行资源化回收,不可回收的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5、通过设置绿化隔离带、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削减外部噪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