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及前湾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8月5日至8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36668845 传真:0755-36668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及前湾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及前湾片区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工程范围为桂湾和前湾片区内的部分主次干道,包括城市主干路振 海路、桃园路,设计时速分别为 50km/h 和 40km/h,双向 6 车道,长度分别约为 3.7km和0.5km;城市次干路七号路(听海路-振海路段)、九号路、临海路、十二号路、沿江高速地面道路,设计时速30-40km/h,双向4车道,长度分别约为 0.5km、0.6km、0.98km、2.86km 和1.99km;以及范围内的跨河桥梁,并敷设相关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 燃气、照明等市政管线。工程总投资约 8.47 亿元。本项目计划 2015 年动工,建设期 30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包括施工扬尘、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施工机械废气等。施工期间需确保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加强施工扬尘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是初期雨水、汽车尾气、交通噪声等。通过加强种植草木和路面管理,来减少降雨路面径流对水体的环境影响。全面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立体绿化,选择能吸收汽车尾气的物种,降低汽车尾气对沿线环境的影响。通过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降噪路面、立体绿化等措施 ,使沿线声环境质量能达标或基本不劣于现状。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公示和调查过程中,无人对项目提出反对意见。工程沿线现状无建成的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距工程较远的公众对本工程关注度不高,公众参与过程中,发出个人调查表100份,发出团体调查表3份,仅收回深圳市地铁集团(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建设单位)的1份对项目持赞成意见的团体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