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年12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