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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合作区第二届“魅力前海”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5-05-14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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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展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的建设成就和人文风貌,创作作品记录历史,前海管理局决定举办第二届“魅力前海”摄影大赛,诚邀各入驻单位、企业员工和社会摄影爱好者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二届“魅力前海”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三、征稿及评审

  1、征稿时间:截至2015年10月31日。

  2、征稿方式:由作者以单幅或组照的方式向主办方投稿,主办方统一收集汇总所有摄影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3、评审时间:2015年11月。

  4、展览时间: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仅限于前海深港合作区内,记录的年代不限,但已在第一届“魅力前海”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选。

  2.作品分艺术和纪实两大类,体现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可从前海风光、前海人文、前海纪事、前海成就等方面取材。艺术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鼓励各种创新。纪实类作品提倡选送组照(3-5幅)。

  3.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的作品,严禁翻拍和盗用他人作品,摄影作品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由作者负责。举办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4.作品需为JPEG图片格式,大小及像素符合要求,作品要标注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拍摄时间、地点、文字说明。

  五、奖项设置

  举办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聘请有关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比赛设金奖1幅、银奖5幅、铜奖10幅、优秀奖20幅、入选奖100幅,奖金、奖品丰厚。获奖作品将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在前海展览。

  六、作品类别解释

  1.记录类作品: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作品形式可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实,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2.艺术类作品: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等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

  七、投稿方式

  作者投稿时邮件须注明“前海摄影大赛”-纪实类、艺术类字样,图片要求800万以上像素,不小于3MB,另须上报《前海摄影大赛作品推荐表》。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5-36668801。

  附件:第二届“魅力前海”摄影大赛作品推荐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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