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转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申报核算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内企业:
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申报核算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5〕1124号)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5〕1125号),现开展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申报核算和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网上录入申报,并于9月20日前的工作日期间,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文窗口递交材料(新设立和新迁入总部经济企业进行申报核算的,常年工作日受理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申报核算工作的通知
2.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