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前海合作区怡海大道(兴海大道—妈湾大道)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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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一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前海合作区怡海大道(兴海大道—妈湾大道)市政燃气管道工程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怡海大道(兴海大道—妈湾大道)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怡海大道(兴海大道-妈湾大道)铺设长约1002m天燃气管道,管径DN200,设计压力0.3MPa,运行压力0.2MPa。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弃土、建筑垃圾、水土流失等。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施工废水主要是管道试压废水,试压后集中收集后进入污水管网,生活废水依托施工人员租住的居民小区已有市政设施进入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送往南山污水厂进行处理。 2、施工扬尘可通过设置全封闭围挡、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开挖时建筑垃圾和弃土及时清运并进行防尘网覆盖,施工期间还将选择低排放施工车辆,并加强车辆养护,选择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进行管道焊接。 3、合理布置施工布局,避免中午和夜间施工,采取分段施工方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消声措施处理。 4、弃土和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5、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雨季施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具体措施,施工完成后对植被和景观进行恢复。 (二)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项目风险影响,应严格按照燃气管道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加强运营管理,制定运营期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专人负责落实,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