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11号景观桥选址和预审公示书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前海合作区11号景观桥选址和预审。该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双界河水廊道内,用地面积7547.95平方米。申请用地现状为河流和空地,全部属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
申请项目为市政交通用地,属《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45号令)允许建设项目。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3〕63号)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选址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2月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的选址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或邮件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联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具体用地方案及坐标范围详见附图。
联系人:王工,传真:36668843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