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弘毅•全球PE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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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弘毅•全球PE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弘毅恒盛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合作区开发单元二05街坊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弘毅•全球PE中心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二单元05街坊,项目总用地面积10562㎡,包括一栋30层的商务公寓和一栋35层的办公大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08089.21㎡,地块北侧商务公寓总建筑面积37140㎡,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5000㎡(包括公寓24925.00㎡,公寓管理用房75.00㎡),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140㎡(设备用房及其他1484.15㎡、地下停车10655.85㎡);地块南侧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70949.21㎡,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55000㎡(包括办公54635.60㎡、办公管理用房164.40㎡、公共管理用房20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2947.59㎡(包括避难层2785.29㎡、雨棚及其他162.30㎡),地下核增建筑面积 13001.62㎡(包括地下停车11791.62㎡和设备用房及其他1210.00㎡)。本项目总投资9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5万元,占投资总额0.67%。项目计划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工期为42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弃土、建筑垃圾、水土流失等。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本项目施工营地设置生态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南山污水厂处理;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少量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和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抑尘等。 2、施工工地需做到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未加装主动再生式柴油颗粒捕集器的柴油工程机械。 3、施工场所四周设立临时围挡,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设备消声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弃土和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受纳场进行处理,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专门收集清运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输车辆进行遮盖。 5、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土方定点推放,设置临时排水、沉沙措施,临时拦挡措施,临时硬化措施和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完毕后将临时占用的场地恢复原来状态。 (二)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是生活污水、备用发电机废气、设备噪声、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经由市政管网送往南山污水厂,并加强对污水管网维护管理。 2、备用发电机使用清洁燃料并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废气经过净化处理后收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塔楼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需要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将废气导出排放。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4、发电机、水泵等设备及各设备机房应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所有给水水泵出口采用消声式止回阀,以消除水锤;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等设施;进入车库的车辆严禁鸣笛,并限制车速。 5、本项目应建筑基础采取减振措施,项目办公楼及公寓玻璃幕墙均应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并在与桂庙路二期、听海大道、桂湾五路等道路红线之间设置绿化带作为隔声屏障,削减外环境相邻道路交通噪声影响。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