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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8 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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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合作区各融资租赁企业:

  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前海合作区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43号)和《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工作的函》(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6〕32号)精神,前海管理局从即日起开展2016年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普查工作。

  鉴于前海融资租赁事业部负责报送本区域的汇总工作,请各融资租赁企业填报《融资租赁行业自查报告表》(见附件),于2016年4月8日前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递交前海融资租赁事业部。

  企业可选择通过邮寄形式发给前海融资租赁事业部。感谢贵单位的配合与支持!

  联系人:张荣兰

  电话:0755-36668010

  邮箱:info@qh.sz.gov.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综合管理楼313室

  邮编:518052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43号)

  2.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工作的函(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6〕32号)

  3.融资租赁行业自查报告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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