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前海深港合作区各融资租赁企业:
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前海合作区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43号)和《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工作的函》(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6〕32号)精神,前海管理局从即日起开展2016年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普查工作。
鉴于前海融资租赁事业部负责报送本区域的汇总工作,请各融资租赁企业填报《融资租赁行业自查报告表》(见附件),于2016年4月8日前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递交前海融资租赁事业部。
企业可选择通过邮寄形式发给前海融资租赁事业部。感谢贵单位的配合与支持!
联系人:张荣兰
电话:0755-36668010
邮箱:info@qh.sz.gov.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综合管理楼313室
邮编:518052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43号)
2.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报送和行业工作的函(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6〕32号)
3.融资租赁行业自查报告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