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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住所托管业务受理印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10:14:00
来源: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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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企业、银行及相关办事机构: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使用公章为前海企业办理住所托管业务。即日起,为规范公司印鉴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前海企业办理地址托管效率,我司拟启用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住所托管业务专用章(印鉴范例请参考附件)加盖在《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本公司落款处,同时停止我司公章办理住所托管相关业务。原加盖公章的《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继续有效至协议期限结束。如造成不便,望见谅。

  特此通告。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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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印鉴范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