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桂湾及前湾北片区污水干管工程(滨海大道~南山污水处理厂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邮编:5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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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桂湾及前湾北片区污水干管工程(滨海大道~南山污水处理厂段)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片区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环博宏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起于桂湾片区的海滨大道,止于前湾片区的南山污水处理厂,全长约1.39公里,设计转输规模为15.5万立方米/日。其中,新建箱涵约172米;敷设污水干管约1168米,设计管径为DN1650至DN1800;设置各类工作井、接收井、检查井等共1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干管、支护、土方、临时施工导流、临时施工便道、临时接驳和管线改迁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和水土流失等。 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施工场地设置流动厕所,交环卫部门日理日清;施工人员安排在周边建成区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收集至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浇洒、车辆冲洗等,不对外排放。 2、加强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车辆维护,禁止使用未加装主动再生式柴油颗粒捕集器的柴油工程机械。 3、施工场所四周设立临时围挡,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设备消声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弃土和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进行处理,干化泥浆外运至合法消纳场处置。 5、认真做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进行路面修复和绿化覆盖。 (二)运营期 运营期需加强管理维护工作,预防污水泄漏事故风险对桂庙渠和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