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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润融大厦(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2 14:19:46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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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前海蛇口启迪实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润融大厦(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予以公示。有关情况及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润融大厦项目位于前海妈湾片区15开发单元02街坊,宗地号T102-0482,包含南、北两个建设地块及一条市政道路,总用地面积16831.94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70647平方米,建筑高度限高75米。

  项目二期于2025年11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02025GG0135545号),范围为北侧地块地上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办公、商业)建筑。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为润融大厦(二期)项目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内容包括(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办公大堂西南侧出入口位置微调,大堂西北侧两处出入口上方雨棚进深尺寸调整,东侧裙房屋面绿化范围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16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润融大厦(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总平面图修改前后对比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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