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年(第一批)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6年7月27日,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年(第一批)申报指南》。现补充受理第4条第一款“全国100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关行业协会按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连续支持36个月,每家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申报。
为便于各单位补充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10月10日前登录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qf.qh.sz.gov.cn/qfythpt//enterprise/index.html),进入“领补贴—涉税服务业”板块,提交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全国百强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还应提交股权架构信息证明(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结果页面),其他基础材料及分项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注:分支机构是指分公司或子公司,其中子公司为控股50%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子公司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