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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松湖二路及沿线地块实施深化公开展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9-22 21:03:46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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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综合规划》)松湖二路及沿线地块进行实施深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实施深化主要涉及松湖二路线位南移和沿线地块用地边界、用地性质的调整,以及建议性道路的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松湖二路线位调整,对02-13-02地块建议性道路位置同步优化,由东侧调整至西侧。

  将02-13-01地块用地面积由5285平方米调整为5268平方米,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将02-13-02地块用地面积由79976平方米调整为67588平方米,用地性质及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在原02-13-03地块中间增加一条连通兴海大道的市政支路,将地块分割成两个地块,南侧02-13-03地块用地面积为2958平方米,北侧02-13-12用地面积为4957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G1)。

  将原02-13-04地块(用地面积2094平方米)、原02-13-05地块(用地面积526平方米)、原规划松湖二路部分道路用地(用地面积4246平方米)和02-13-02地块部分用地(用地面积为2184平方米)整合为一个地块,用地编号统一为02-13-04,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GIC9),用地面积为9050平方米。

  将原02-13-02地块部分用地(用地面积528平方米)和原规划松湖二路部分道路用地(用地面积730平方米)整合为一个地块,用地编号为02-13-05,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用地面积1258平方米。

  将原规划松湖二路东侧部分道路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编号02-12-27,用地面积为1683平方米。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qh.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18号龙港小区出入口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收件人:边工;联系电话:0755-88105157;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松湖二路及沿线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松湖二路及沿线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实施深化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联系人:边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57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5-26978754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

  1.规划调整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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