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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23-49地块养老设施实施深化公开展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9-22 20:49:59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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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综合规划》)23-49地块进行实施深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实施深化主要涉及配套设施用地边界、用地性质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将23-49地块调整为两个地块。其中,23-49-01地块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30288平方米,容积率为2.5;23-49-02地块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GIC7),用地面积20557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960床养老院,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qh.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海大道1039号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收件人:边工;联系电话:0755-88105157;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23-49地块养老设施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23-49地块养老设施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实施深化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联系人:边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57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5-26978754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

  1.规划调整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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