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综合规划》)23-49地块进行实施深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实施深化主要涉及配套设施用地边界、用地性质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将23-49地块调整为两个地块。其中,23-49-01地块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30288平方米,容积率为2.5;23-49-02地块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GIC7),用地面积20557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960床养老院,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qh.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海大道1039号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收件人:边工;联系电话:0755-88105157;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23-49地块养老设施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23-49地块养老设施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实施深化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联系人:边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57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5-26978754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
1.规划调整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