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前海资讯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港资企业常态化配租合格企业名单及配额公示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8-24 16:07:36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字号:

  2026年7月2日,我局发布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面向港资企业常态化配租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告》,现根据相关要求将第一批次配租审查合格企业名单和配额、排位予以公示: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经审核,共43家企业合格。审核合格的企业名单和可分配住房配额、选房排位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qh.s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提交申请人材料

  申请企业在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依据获配房源数量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详见下表)报前海管理局审核。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

打印(盖章)

1份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境外人士可提供护照,港澳居民须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须提供台胞证,未成年子女如未办理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

复印件(盖章)

1份

3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

证件类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并加盖公章

1份

4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境外人才也可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原件)

复印件(盖章)

各1份

5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证明

原件(盖章)

1份

6

学历(人才认定)认证(前海“深港汇”总部基地在园团队申请人可只提供与在园企业劳动合同)

复印件(盖章)

1份

7

申请单位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申请时用)

EXCEL原件(打印、盖章),申报时现场发送至工作人员指定邮箱(qhrczf@qhidg.com)

1份

共同申请人一栏要填写员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信息

8

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复印件(盖章)

1份

  四、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企业参加选房(如存在申请人审核未通过的,按比例减少相应数量房源),选房结合房源情况和企业对房源项目的意愿,现场抽签确定具体房源。

  (一)选房时间:2026年9月3日。

  上午:1.金融业、2.现代物流业;

  下午: 3.工业、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4.专业服务业、5.文化、体育、旅游业、8.其他类别企业及机构

  (二)选房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A203会议室(党群服务中心),后续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选房方式:前海管理局已根据配租通告评分标准规定,对每一类别进行打分。企业将按照申报类别第1类到第8类的顺序,根据其在本行业中的得分排名依次选房。

  申请企业授权1名工作人员参加选房,根据获配房源数量结合房源小区意向在各小区剩余房源中随机抽取房号,各小区房源选完即止。申请企业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现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报前海管理局备案。抽签选房全程公开,全程录影录像存档。申请企业在选房抽签后,有放弃部分房源需求的,应从所抽取的总房源中选定房源项目,随机抽取所放弃的房源卡片,并现场签订《放弃选房确认单》,以上手续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看房途径

  (一)线上看房

  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微信扫码关注“前海住房保障”公众号,在“人才社区”板块有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目简介,同时各项目均设有“在线看房”功能(仅做户型展示,具体以项目现场实物为准)。

公众号.png

  (二)线下集中看房

  受理材料期间各项目将分时段集中看房,时间安排及预约电话如下:

  1.云海湾花园:2026年8月25日-8月26日,0755-86181016;

  2.天健悦湾府:2026年8月25日-8月26日,0755-86181016;

  3.润峯府:2026年8月27日-8月28日,0755-82668710,13316808194;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纪检监察部门、前海管理局或前海纪检监察工委投诉、举报:

  (一)公示期间,对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前海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755-86616086,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企业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企业名义投诉、举报的,书面材料应加盖本企业公章。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配租将采用集中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房源,各企业应授权1名工作人员按时来现场抽签,选房现场主持人根据公示名单中选房顺序号依次叫号,被叫号的经办人前往验证区进行身份验证,叫号3次无应答的,则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申请企业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选房。请各申请企业经办人员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参加当日抽签。

  (二)申请企业在选房抽签后,有放弃部分房源需求的,应从所抽取的总房源中选定房源项目进行放弃房源卡片随机抽取,并现场签订《放弃选房确认单》,以上手续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企业在获得住房后,应及时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并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以隐瞒、虚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的,由前海管理局驳回申请,并自驳回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有前述行为的,由前海管理局驳回申请,并自驳回申请之日起三年以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前海管理局查明承租单位和承租人通过前述方式获取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由前海管理局或其运营机构依法依规收回住房,同时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补收入住期间的租金,并自收回住房之日起十年以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四)选房过程中,申请单位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或签订租赁合同的,均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八、咨询电话、地址

  (一)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55-86616086,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A207(35号-40号窗口)。

  (二)各类别企业咨询电话

  (1)金融业,0755-88105432;

  (2)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供应链),0755-88981707、0755-26652914;

  现代物流业(跨境电商),0755-88105300;

  现代物流业(大宗商品及国际贸易),0755-88105294;

  现代物流业(航运服务类),0755-61680668;

  (3)工业、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工业),0755-88980064;

  工业、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信息服务业),0755-88105275;

  工业、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0755-88105282;

  工业、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海洋科技类),0755-88105413;

  (4)专业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咨询),0755-88105309;

  专业服务业(规划设计),0755-88988106;

  专业服务业(财税服务),0755-88105306;

  专业服务业(法律服务),0755-88105220;

  专业服务业(信用服务),0755-88105307;

  (5)文化、体育、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0755-22670192;

  文化、体育、旅游业(体育产业),0755-22670192;

  文化、体育、旅游业(旅游产业),0755-22670192;

  (6)批发零售业(批发业),0755-88105263;

  批发零售业(零售业),0755-88105263;

  (7)住宿餐饮业(住宿业),0755-22670192;

  住宿餐饮业(餐饮业),0755-88105263;

  (8)其他类别企业及机构,0755-88105235。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2026年第一批次港资企业常态化配租合格企业名单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8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