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授权委托深圳市前海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前海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委托深圳市前海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服公司),负责我局所有的龙海家园1-8栋,塘朗城B座,天健悦桂府1栋3-12层、14层,天健悦湾府1栋4单元,前海天境花园1栋4、5单元,润峯府G栋,颐城瑧湾悦家园1栋2单元,一湾臻邸1栋1单元,云海湾花园1栋B座、1栋C座及2栋A座共9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运营管理工作,代表我局与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位签署租赁合同及办理相关入住事宜,并按有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的要求收取应缴费用等事宜。
对于此前深圳市前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签订且尚未到期的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由城服公司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继续向租户提供租赁管理及服务,履行原租赁合同中本应由产发集团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特此通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