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安居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海岚居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海岚居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西乡街道海城路与兴业路交叉口,宗地号A103-0730。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200170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1002号),该宗地用地面积4686.55平方米,全部为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规定建筑面积23432平方米,其中变电站3500平方米、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19522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5.0;建筑高度≤13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25%;机动车泊位数170辆。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1002号),本宗地范围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允许分割转让,限整体转让,物业服务用房、住宅、变电站不得转让,其中住宅产权归深圳市宝安安居有限公司、变电站产权归深圳市供电局有限公司。本宗地住宅为只租不售的人才房,垃圾转运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区政府。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总平面图
1栋塔楼屋顶构架调整、增加光伏板表达;3栋变电站外墙造型及屋面轮廓调整;出地面汽车坡道顶盖造型及场地绿化范围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9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海岚居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4月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