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创集(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金湾公寓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金湾公寓项目位于前海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05街坊,宗地号T102-0333。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06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56.88平方米。项目总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35960平方米,其中商务公寓建筑面积31000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地上商业建筑面积4960方米。建筑容积率≤7.11,建筑覆盖率≤65%,建筑高度或层数≤15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机动车泊位数181个,非机动车泊位数151个。
二、公示内容
用地单位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版)并结合测绘及设计等单位意见申请变更,变更内容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主要如下:
(一)关于经济技术指标
1.地上核增面积由4387.65平方米调整为6446.63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1959.59平方米调整为12051.87平方米,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和相关指标,规定建筑面积不变。
2.新增31个非机动充电车位,总车位数不变;无障碍机动车停车由3个调整为4个,总车位数不变;商务公寓总户数由129户调整为107户;建筑层数由33层调整为35层;建筑高度由134.03米调整为140.60米;局部调整绿化范围,并相应更新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不变。
(二)关于总平面图
调整室外局部非机动车位置、建筑外轮廓和雨篷尺寸;调整物业服务用房位置;完善屋面构架及设备机房图面表达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27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金湾公寓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2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