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暂停黄志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董建筑师事务有限公司使用备案资质在前海合作区参与投标的公告
依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5号)规定,经我局备案,黄志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在前海合作区取得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王董建筑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在前海合作区取得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经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核实,黄志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香港《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类别结构工程(第一组)(对应备案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被暂停投标资格12个月;王董建筑师事务有限公司在香港《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类别建筑(第一组)(对应备案资质: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被暂停投标资格6个月。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5号)第十九条规定,我局现同步暂停上述机构使用备案资质在前海合作区参与投标,详见下表:
在暂停期限内,上述企业以其他资质参与投标不受影响,暂停期限届满后恢复相关投标资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