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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大铲湾综合码头工程用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14:22:33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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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市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核工作指引》(深海发〔2024〕67号)相关规定,现对大铲湾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用海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铲湾综合码头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铲湾港区凸堤东侧,建设内容包括客运泊位、引桥、联系桥、游艇及休闲船泊位。

  (二)用海概况

  项目新申请用海总面积为5.3655公顷,其中:

  主体工程用海:(1)水上平台、上下水滑道及码头工程用海面积2.1356公顷,用海期限25年,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2)停泊及回旋水域用海面积1.6685公顷,用海期限25年,用海方式为围海用海中的港池、蓄水用海;

  疏浚施工用海:用海面积1.5614公顷,用海期限1年,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中的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四、公示时间及网站

  (一)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止。

  (二)公示网站: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网(http://qh.sz.gov.cn/)。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72

  电子邮箱:lihs@qh.sz.gov.cn

  附件:大铲湾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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