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湾07-05-01地块临时公共停车场项目短期租赁用地方案
一、用地主体
深圳市前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地块界址点、空间范围
宗地号为T102-0622,用地面积为9717.31平方米。具体界址点为:

三、建设的设施类型和功能、建筑面积、建筑高度
建设内容:建设约30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
四、租赁期限、权利限制、规划设计条件等土地利用要求: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5年。
权利限制:本项目用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产权归市前海管理局,不得转让、转租或者抵押,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总用地面积9717.3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717.31㎡。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深圳地价测算规则》,产权归政府的建筑面积部分不计收地价。本项目产权归市前海管理局,不计收地价。
六、用地单位已取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的复函,无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图》,该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已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七、该用地不涉及办理农转用手续。
八、该用地不涉及占用林地。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