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深前海规〔2024〕11号)及申报指南,本次开放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扶持期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经审核,拟对2025年第一批符合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业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障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联系方式:0755-88105272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419
附件:2025年第一批前海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通过名单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