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盛嘉阳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嘉盛智慧仓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嘉盛智慧仓项目位于前海妈湾片区二十单元,宗地号T102-0463。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24453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前海地合字〔2024〕0001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9944.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规定建筑面积79400平方米,建筑功能为仓库。规定容积率≤3.99,建筑覆盖率≤60%,建筑高度限高60米。
二、公示内容
本项目公示内容为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修改内容包括(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总平面图
屋顶绿化布局调整,局部屋顶绿化调整为体育活动场地,技术经济指标表中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相应调整。
2、项目名称
根据《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QH202400743号),项目名称由“T102-0463宗地(暂定名)”调整为“嘉盛智慧仓”。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24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嘉盛智慧仓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1月2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