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项目用海。根据《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市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核工作指引》(深海发〔2024〕67号)相关规定,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为深中通道门户片区规划东西向城市次干路。西起丰泰路,东至宝源路,道路全长约675m,道路红线宽25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
(二)用海概况
项目申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用海总面积为1.9574公顷,用海期限为40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
(二)公示网站: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网(http://qh.sz.gov.cn/)。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72
电子邮箱:lihs@qh.sz.gov.cn
附件:建德路(丰泰路-宝源路)市政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