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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T102-0491、T102-0494宗地合宗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30 11:45:37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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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02-0491、T102-0494宗地位于前海综合保税区二期围网内,处于怡海大道与妈湾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已签订深前海地合字(2023)0001号、(2023)0003号增补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总用地面积44594.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利人为深圳龙盛实业有限公司。

  现深圳龙盛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T102-0491、T102-0494两宗地合宗手续,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T102-0491、T102-0494宗地合宗及合宗后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T102-0491、T102-0494两宗地合并为一宗地(详见合宗示意图):

  1.合宗后建设用地面积44594.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容积率≤3.50,建筑高度≤70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1993年12月28日至2043年12月27日止)地块规定建筑面积156082平方米,其中地上仓储建筑面积15608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68046平方米限整体转让,建筑面积88036平方米不得转让。

  2.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建筑覆盖率≤60%;建筑退线:一级≥6米,二级≥9米,地下建筑退线≥3米;建筑高度限高70米。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二、公示期为20天,自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该宗地合宗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我局联系。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现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网站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qh.sz.gov.cn/)

  (二)现场

  1.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E站通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厦T1栋

  联系⼈:李工

  电话:0755-88105172

  附件:T102-0491、T102-0494宗地合宗示意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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