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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25 10:24:35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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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工作规程(试行)》,现将拟定的《2025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25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宝安区

沙井

街道

裕达富金美威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

深招湾启(深圳)发展有限公司

58413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0265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需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公示地点

  1、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项目现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裕达富工业园、金美威工业园(松福大道与沙福路交叉口西北侧)

  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s://qh.sz.gov.cn/

  5、公示媒体:《深圳商报》

  二、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该计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通过填写公示意见征询表的方式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其中,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工(电话:0755-88105204)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特此公示。

  附件:

  1.宝安区沙井街道裕达富金美威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2025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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