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平安信用卡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平安信用卡大厦项目位于前海交易广场北区,宗地号T201-0140。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前海地合字(2020)0003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1-0004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3904.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规定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127220平方米,商业12780平方米(地上商业8820平方米、地下商业396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0.08,建筑覆盖率≤55%,建筑高度≤22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相关规定)。机动车泊位数306辆,自行车泊位数367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8016.67平方米调整为7947.6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1698.51平方米调整为1237.27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由1083.99平方米调整为459.22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1322.70平方米调整为2626.50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由3911.47平方米调整为3624.61平方米。
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34977.37平方米调整为34427.39平方米,其中附属公用设施用房由34060.68平方米调整为33269.08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806.55平方米调整为850.56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由110.14平方米调整为307.75平方米。
(二)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表相应调整。东侧开路口取消,机动车道相应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6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平安信用卡大厦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5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