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裕安一路西延工程用海。根据《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市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核工作指引》(深海发〔2024〕67号)相关规定,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裕安一路西延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大铲湾片区,道路西起经二路,东至滨江大道,连通纬二路与现状裕安一路,采用跨海桥梁的方式跨越大铲湾。
(二)用海概况
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8.6159公顷。其中:
(1)跨海桥梁用海3.947公顷,用海期限为40年,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中的“跨海桥梁、海底隧道”(二级);
(2)施工栈桥平台用海0.3519公顷,用海期限为4年,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中“透水构筑物”(二级);
(3)疏浚用海14.31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1年,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中的“其它开放式用海”(二级)。
项目总体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中的“路桥用海”(二级);用海性质为公益性。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及网站
(一)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
(二)公示网站: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网(http://qh.sz.gov.cn/)。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72
电子邮箱:lihs@qh.sz.gov.cn
附件:裕安一路西延工程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