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街道民主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已经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深前海办公会纪〔2024〕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整备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沙井街道民主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社区,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西邻广深沿江高速,北靠深圳外环高速,东邻锦程路,南至下涌,该项目已纳入2020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为2021-2024年续建项目,项目实施范围544232.6平方米。为落实项目留用土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片区及留用土地义务教育学校设施配套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水体及周边空间保护和管理、优化路网结构,开展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编制,对《深圳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海上田园片区)的部分支路及01-04-27、01-04-28、01-05-20、01-05-21、01-05-22、02-03-03和02-03-08等7个地块做出如下调整:
1.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及功能调整
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6章交通设施(修订稿)公示版、《深圳市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2021-2035》、《城市道路设计标准》(SJG+69-2024)等相关要求与项目情况,为保障自行车道建设,将德涌路由控规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5米拓宽至17米。
新增规划一条支路,优化路网布局。01-05-20居住地块面积6.65公顷(>2公顷),地块面积偏大,本次用地方案基于控规规划用地方案,增加南北向支路(规划一路,红线宽度17米),连接南侧建议性路网,优化路网布局,同时打通河涌视线通廊。
01-04-2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0136平方米;02-03-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509平方米。考虑河道的保护和管理,结合蓝线调整用地边界,将01-04-27地块涉及蓝线内的84.2平方米(含实施范围外4.4平方米)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与02-03-03地块合并。调整后01-04-27地块用地面积3005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02-03-03地块用地面积259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
01-04-2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41780平方米;02-03-08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972平方米。本次结合整备实施范围将01-04-28地块划分为01-04-28-1和01-04-28-2地块,同时考虑河道的保护和管理,结合蓝线将01-04-28-1地块涉及蓝线内的154.6平方米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与02-03-08地块合并。调整后01-04-28-1地块用地面积33369.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01-04-28-2地块用地面积825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R2);02-03-08地块用地面积2126.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01-05-2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66534平方米,结合新增支路,将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01-05-2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2366.8平方米;01-05-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9788.9平方米。
01-05-21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24922平方米,规划为54班小学,附设应急避难场所。本次将规划54班小学调整为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应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不变。
01-05-2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4289平方米,用地边界结合德涌路红线调整,调整后用地面积23883.1平方米,用地性质及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2.留用土地用途及规划控制指标
社区留用土地面积125577.3平方米,选址于调整后的《深圳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海上田园片区01-04-27、01-04-28-1、01-05-20-1、01-05-20-2地块,规划总容积63457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5155平方米(含移交政府建筑面积4738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0267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91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1)01-04-2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0051.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3,规划容积158499平方米,其中住宅143164平方米,商业7535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7800平方米。
(2)01-04-28-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3369.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2,规划容积175104平方米,其中住宅160824平方米,商业84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5820平方米。
(3)01-05-2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236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8,规划容积154518平方米,其中住宅143315平方米(移交政府建筑面积47381平方米),商业7543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660平方米。
(4)01-05-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9788.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9,规划容积146451平方米,其中住宅127852平方米,商业6729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1870平方米。
二、展示方式与地点
1.现场展示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大道22号
2.网上展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qh.sz.gov.cn/
3.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9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月1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2.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五、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研究成果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88105159)
附件:
1.区域位置图
2.项目实施范围图
3-1.留用土地范围图
3-2.留用土地界址点坐标图
4.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