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深港智汇风华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施工图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港智汇风华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片区十开发单元,宗地号T102-0378。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4504.4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4299.01平方米,绿地与广场面积5190.88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5014.5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建筑容积率≤6.22;建筑覆盖率≤65%;建筑高度≤25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337950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202320平方米(含物业服务用房600平方米)、研发配套用房19000平方米(地上14000平方米,地下5000平方米)、配套宿舍11468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000平方米(熟食中心)、交通市政设施950平方米(其中环卫设施700平方米(含垃圾转运站5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室2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250平方米)。机动车泊位数1400辆、自行车泊位数1400辆。
该宗地项目分两期开发,本次报建为一期。一期总用地面积40626.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3097.62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338.30平方米,绿地与广场面积5190.88平方米;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46452.71平方米。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请详见附件):
完善总平面图图面表达,更新绿化面积相关指标。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6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深港智汇风华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修改前后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