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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创新九街东延及金岸中街地下道路工程涉及《桂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及《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规划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6 11:10:55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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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前海合作区三湾片区开发建设,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加强片区对外交通联系,现对《桂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03-06-03、03-06-05、06-01-03、06-01-05地块及《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08-01-01、22-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创新九街东延工程

  创新九街东延工程位于桂湾片区,设计方案涉及调整规划匝道线型及新增匝道功能,主要涉及03-06-03、03-06-05、06-01-03、06-01-05地块,上述地块均为公园绿地(G1)。

  (一)金岸中街地下道路

  金岸中街地下道路较原规划方案继续向东延延伸,原金岸中街北段地面道路调整为地下道路,地面恢复为城市绿地,同时在出地面U型槽段两侧新增辅道,局部道路红线拓宽至43米,方案主要涉及08-01-01、22-04地块,其中08-01-01地块为公园绿地及供应设施用地(G1+U1),22-04地块为公园绿地及水域(G1+E1)。

  二、单元规划局部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涉及道路及两侧用地性质、用地面积调整等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03-06-03地块”用地面积由8893平方米调整为8662平方米,调减231平方米的公园绿地(G1)为城市道路用地(S2)。

  (二)原“03-06-05地块”用地面积由1247平方米调整为1237平方米,调减1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G1)为城市道路用地(S2)。

  (三)原“06-01-03地块”用地面积由3790平方米调整为3788平方米,调减2平方米的公园绿地(G1)为城市道路用地(S2)。

  (四)原“06-01-05地块”用地面积由14982平方米调整为12348平方米,调减2634平方米的公园绿地(G1)为城市道路用地(S2)。

  (五)原“08-01-01地块”用地面积由25441平方米调整为23903平方米,调减1538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及供应设施用地(G1+U1)为城市道路用地(S2)。

  (六)原金岸中街6167平方米的城市道路用地(S2)调整为公园绿地及水域(G1+E1),纳入“22-04地块”;另有“22-04地块”部分公园绿地(G1+E1)1318平方米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S2),“22-04地块”整体用地面积由30.23公顷增加至30.71公顷。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qh.sz.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 创新九街东延工程涉及《桂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规划调整附图及指标一览表

  2. 金岸中街地下道路东延工程涉及《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规划调整附图及指标一览表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1月16日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8810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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