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湾景置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太子湾大成广场项目施工图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太子湾大成广场项目位于南山区蛇口太子湾片区,宗地号K202-0034。总用地面积16030.58㎡。总计规定建筑面积:39000㎡。其中,文化艺术15000㎡(含民间博物馆2000㎡)、办公建筑8000㎡、商业建筑6000㎡、商务公寓9900㎡、物管服务用房100㎡。建筑容积率≤2.43,建筑高度或层数:80米;建筑覆盖率≤50%,机动车泊位数206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具体请详见附件):
总平面图根据景观深化设计图纸,调整局部绿化范围,绿化覆盖率不变;调整场地北侧消防车道流线。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4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太子湾大成广场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