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卓越金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蔚蓝海尚花园C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蔚蓝海尚花园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大道,宗地号A306-0986。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前海地合字〔2023〕0005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300149号),本宗地总用地面积45095.2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总规定建筑面积215060平方米,其中住宅202500平方米、商业4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42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63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房20平方米、幼儿园2970平方米(用地面积3200平方米,班数9个)。规定容积率≤4.77,建筑覆盖率≤30%,绿化覆盖率≥35%,建筑高度限高148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机动车泊位数2352辆。地块内需落实占地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应至少设置一处儿童活动场地、1处综合健身场地、1处球类场地。
蔚蓝海尚花园项目(A306-0986宗地)分三个区域开发建设,本次申请工规变更的为蔚蓝海尚花园C区,建设内容包括住宅101230.45平方米、商业4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42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63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500平方米。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C区规划指标
1.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08540.08㎡调整为108580.45㎡,其中住宅规定建筑面积由101190.08㎡调整为101230.45㎡,其余规定建筑面积保持不变。
2.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6432.01㎡调整为17983.21㎡,其中架空绿化休闲2147.77㎡调整为架空休闲2343.67㎡,消防避难空间由3728.51㎡调整为4849.54㎡,架空停车由10555.73㎡调整为10197.50㎡,新增架空绿化15.79㎡、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506.21㎡、垃圾收集房70.50㎡。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51.17㎡调整为444.74㎡,为共用停车库。本区总建筑面积等指标相应调整。
3.本区绿化覆盖率由29.66%调整为26.90%,本宗地绿化覆盖率保持35%不变;本区建筑覆盖率由26.99%调整为25.98%,本宗地建筑覆盖率由25.49%调整为24.58%;本区建筑高度由143.27米调整为143.40米;本区机动车停车位由268个调整为26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518个调整为528个,本宗地机动车停车位237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33个保持不变。
(二)总平面图
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B区和C区分区边界局部调整,住宅塔楼局部轮廓调整,3栋3单元住宅塔楼由45层调整为46层,并补充海拔最高点标注,机动车库出、入口处屋面构架分隔尺寸调整,局部室外楼梯、雨棚、消防车道调整等。
(三)立面图
裙房:局部门窗、层高、玻璃分隔等调整,局部补充立面材质标注,局部外立面材质、颜色调整,局部增加楼梯,补充裙房侧立面图等。
塔楼:局部门窗、设备平台等调整,局部调整凸窗宽度,局部增设阳台、雨棚等,部分铝板颜色调整,成品烟道立面由涂料调整为铝板,3栋3单元架空层层高调整并增加一层标准层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6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蔚蓝海尚花园C区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1.原报建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3-2.原报建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4.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