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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深圳段110KV创沁Ⅱ线高压电力迁改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4 17:19:51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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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开展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深圳段110KV创沁Ⅱ线高压电力迁改工程方案设计核查。

  一、项目情况

  该工程位于沙井街道滨江大道与沙井南环路交汇处,因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深圳段工程建设需要,采用原线行升高改造110KV创沁Ⅱ线高压电力设施,改迁3座电塔,属于临时管线迁改工程。

  二、公示内容

  该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157.78平方米(详见附件)。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规定,现予以公示。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30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项目施工现场

  3.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7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755-881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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