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臻海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云海臻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该项目(宗地号A301-0583)位于前海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1〕1017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100134号),用地面积29666.45㎡,总计规定建筑面积118660平方米,其中住宅109760平方米、商业1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4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500平方米、公共厕所100平方米、18班幼儿园594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4.0,建筑高度或层数:满足航空限高要求,一级建筑覆盖率≤40%,二级建筑覆盖率≤25%。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详见附件云线示意):
1.总平面图:4栋裙房不上人屋面调整为可上人屋面,并增加两部室外上裙房屋面钢楼梯。
2.立面图:塔楼局部立面设计调整。
上述修改不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指标(建筑功能、规定建筑面积等)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6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云海臻府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1月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1.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2.原报建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3.原报建效果图、修改后效果图
4.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