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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十三批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人才住房结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5-12 11:56:08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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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我局发布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现根据相关要求将配租审查合格企业名单和配额、排位予以公示: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经审核,本次共计1家企业,1名申请人符合配租条件。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住房套数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在以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s://qh.sz.gov.cn/)。

  三、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现场核对企业相关信息后,由企业选房人员参加选房,选房结合房源情况和企业对房源项目的意愿,现场抽签确定具体房源。

  选房时间:2023年5月22日。

  选房地点:前海国际人才港5楼前海人才住房材料受理窗口(9、12、14号窗口)。

  选房方式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配租名单人员,将通知参加选房。选房人根据需求在龙海家园、塘朗城和深圳湾生态科技园的剩余房源中随机抽取房号,如对随机抽取的房号不满意,可放弃本次抽签当场再次抽取,放弃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放弃后的房号不得要求重新选择。申请人选定住房后现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前海管理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前海廉政监督局等投诉、举报:

  (一)公示期间,对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前海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755-86558391,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书面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配租将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房源,申请人可自行按时签到入场,也可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所在单位的经办人统一选房。

  (二)承租单位在选房抽签后,有放弃部分房源需求的,应从所抽取的总房源中选定房源项目进行放弃房源卡片随机抽取,并现场签订《放弃选房确认单》,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手续。承租单位在获得住房后,应及时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并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三)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及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和前海管理局人才住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房过程中,配租单位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无故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两次的,三年内不能再申请前海人才住房。

  附件: 1.2023年第十三批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审核通过企业名单

           2.法定委托授权证明书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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