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海管理局工作部署,现对《深圳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组团02-02-30、31、32、33四个地块及规划支路(和泽路)进行个案调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个案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本次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此次对《深圳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个案调整,调整后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规划支路和泽路。
(二)原02-02-30、02-02-32地块合并为02-02-30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不变,用地面积约32004平方米,配套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中心、公共厕所、社区菜市场、邮政所。
(三)原02-02-31、02-02-33地块合并为02-02-31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不变,用地面积约25005平方米,配套文化活动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s://qh.sz.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4月9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4月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1. 《深圳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个案调整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3月11日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8810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