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02-0317宗地项目位于前海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04街坊,本项目已于2020年6月11日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0-0007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涉及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涉及调整变更内容
(一)一级退线:北侧临市政支路退用地红线由“≥6米”调整为“≥3米”。
(二)建筑高度或层数:由“22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调整为“24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7日止。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规划建设/通知公告栏目(https://qh.sz.gov.cn/)
3.项目现场(地址:前湾片区听海大道与公正南街交叉口东侧)
4.深圳商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8月1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