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适用域外法商事案件125件,审结118件,案件涉及9个国家和地区,案涉标的额超过9亿元……深圳前海法院日前发布《依法适用域外法审判商事案件白皮书(2015.02—2022.04)》(下称《白皮书》),展示在查明与适用域外法审判方面的探索与成效,增强域内外商事主体在深圳投资创业的信心。
案涉标的额超9亿元
前海法院于2015年1月成立,作为全国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集中管辖深圳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截至2022年4月,受理适用域外法商事案件共125件,目前已审结118件,案涉标的额超过9亿元,平均标的额为773.56万元。
《白皮书》显示,前海法院适用域外法商事案涉及案由种类较多,涵盖了金融保险、借款理财、跨境贸易、国际货物运输和仓储等多个领域,涉及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适用香港法裁判的商事案件96件,占适用域外法审判案件总数的76.8%,数量位居全国基层法院第一。
查明与适用域外法内容则涵盖了实体法、程序法多项内容,实体法问题包括各类合同效力认定、利息的计付方式与标准、担保责任、侵权责任、夫妻关系和财产分配等,程序性事项包括民事主体权利能力认定、公司及股东基本信息登记与变更情况等。
《白皮书》还公布了依法适用域外法审判商事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含准确适用中国港澳地区法律、德国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外国法律以及《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公约进行审判的典型案件。
引入域外法律专业人士
前海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区,域外法查明需求旺盛,增长快速。为让境外投资人用“自己熟悉的法律”处理商事案件,前海法院进一步拓宽域外因素认定范围,率先研究在前海适用“最低限度联系原则”相关标准,探索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域外法,使更多商事主体在选择“熟悉的法律”解决纠纷时享有更广阔的制度空间。
同时,在域外法查明与适用上实行“充分努力原则”,明确了域外法查明的具体事项、查明费用的合理负担标准等,提高域外法查明可操作性,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域外法权利。
为有效化解域外法查明中的法律分歧,前海法院则完善常态化域外法律专家出庭协助查明机制,并在疫情防控背景下,于2021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域外法律专家在线出庭协助查明。
此外,前海法院积极引入域外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016年起,先后选任32名香港地区陪审员、16名港澳台地区和外籍调解员,协助法官准确查找、理解、适用案涉域外法,提升依法适用域外法审判的司法效能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