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前海法院是全国第一家获评该荣誉的自贸区法院,实现了深圳近20年来此项荣誉的突破。
“全国模范法院”评选表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行,每五年举行一次,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前海法院狠抓审判精细管理和科技高效赋能,上线市中级人民法院AI辅助办案系统,审判态势持续良性循环。截至2024年12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案件124087件,累计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1900件,覆盖143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涉港商事案件14041件,数量为全国第一。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3个月,较建院初期缩短14.2个月,效率全国领先。
前海法院高标准建设了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累计调解案件14968件;在全国率先聘请三家香港调解组织调解涉港商事案件,香港调解组织已接收调解案件184件,调解成功67件,调解成功率43.5%。
前海法院还聘请了7名港澳专家成立ADR决策理事会,聘请35名大湾区律师、30名跨国律师为涉外涉港澳台纠纷解决专员,提升解纷竞争力。
前海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涉外法治机制体制建设方面,多年来,前海法院持续推进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率先试点聘请香港专业调解机构为特邀调解组织,创新吸收借鉴中立第三方评估等国际通行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具有前海特色的跨境纠纷多元解决体系。”
前海法院自建院以来,全方位充实涉外法治人才,先后选任81名香港地区陪审员、聘请49名港澳台地区及外籍特邀调解员、引入4名港澳专家研究员、接收31名境内外司法研修生,全方位聚合湾区司法智慧。
前海法院将继续创新、奋斗、先行,释放新动能,展现新作为,再续模范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