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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申请人才公寓之条件和政策
发布日期:2023-10-18 10:43:1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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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目前我市人才住房由市区两级分别管理,前海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人才可以按条件分别向市、区住建局和我局进行申请。具体如下:一是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目前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如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申请。二是前海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可以根据南山、宝安行政辖区划,分别向所在行政区住建局提出人才住房申请,与行政区内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在市区政策的基础上,我局目前正在开展面向港人常态化配租。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发布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通告链接:https://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10327341.html),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按程序申请,即来即办。申请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前海人才住房材料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55-8655839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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