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住所托管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了解决目前前海住所托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和规范对前海商务秘书公司和入驻商务秘书公司的商事主体的管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我委起草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住所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联系人:成先生;电话:83223738;邮箱: ChengZQ@szmq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住所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