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电子认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为了规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电子认证服务活动,促进前海信息化业务健康、深入、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前海电子认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直至12月26日止,收到多条反馈意见。对此,我局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逐一排查公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采纳好的建议。
以下为网站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针对用户的提议,积极加强引入港澳,同时也让内地机构证书应用到香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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