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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6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6-05-04 15:14:0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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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叶青代表:

  市人大办公厅转来您和吴滨等8名代表在市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油气库等重大危险源问题的建议》(第2016069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关心自贸片区的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该建议由市经贸信息委、住房建设局、市安监办、南山区政府和前海管理局(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现根据我局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经梳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现共有6处重大危险源设施,包括油气库2处,危险品仓库1处,危险品堆场1处,润滑油工厂1处,LGN超高压燃气管线1条。设施共占地17.5万平方米,储罐110座,库容30.37万立方米。蛇口片区内现共有7处重大危险源设施,包括油气库2处,危险品仓库1处,润滑油工厂1处,危险品堆场3处。设施共占地11.5万平方米,储罐18座,库容6.75万立方米。

  前海管理局高度重视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后,我局立即开展自贸片区(前海合作区和蛇口片区)内油气库及危险品仓库等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同时督促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自贸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因重大危险源设施和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多部门管理,事权不在我局,2015年10月8日,我局向市政府上报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协调解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油气库危险品仓库等设施有关问题的请示》(深自贸〔2015〕15号),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事故及2016年4月13日东莞龙门架倒塌事件的相继发生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重大危险源设施问题更加凸显。管理局于2015年底筹备成立了前海管理局安全生产和应急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和前海管理局安全生产和应急协调管理委员会(简称局安全应急委),负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部署、协调推进等工作。至今已多次邀请市交委、南山安监局、招商局集团等相关单位及机构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不定期密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及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活动。杜鹏局长亲自带队,分成若干小组,分赴各重大危险源设施实地检查。同时,针对妈湾片区内危险品仓库、危险品堆场等重大危险源设施,前海管理局还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南山区政府,加强风险评估与安全管理,推进整体搬迁,建设运行危险物质外泄实时监测报警系统。

  前海管理局非常赞同您们的观点,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管,推动广聚亿升、嘉实多公司的关停搬迁工作、启动中石油妈湾油库、中石化妈湾油库、中海油一湾油库搬迁选址工作及推动LNG超高压天然气管线降压等工作。

前海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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