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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社会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17-12-15 11:03:0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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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曾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得到了相关单位和市民的关注,现就意见的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修改意见采纳情况表

建议人

意见摘要

采纳情况

说明

 

 

 

网友“小乌龟”

 

 

1.第二条,建议修改为“本办法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以下简称《个税补贴办法》)实施人才认定工作的配套办法。”理由:《补贴办法》名称即将变更;

2.建议在附则中增加一条:“本办法施行之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文号)同时废止。”

 

 

已采纳

1、已修改。

2、已增加。

前海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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