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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修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社会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18-07-12 19:18:0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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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2日至11日,我局在官网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部分条款修订的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得到了相关单位和市民的关注,现就意见的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部分条款修订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建议人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陈生

建议将“项目建设期”调整也纳入其中

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已有明确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有关规定。故本次修订不再重复。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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